税务案件审理程序: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的差异与联系
时间:2023-07-22 08:01:53 34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性质不同。税务行政复议是属于行政机关的行政活动,税务行政诉讼是属于司法机关的司法活动。

管辖机关不同。税务行政复议原则上由原处理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或本级人民政府管辖;而税务行政诉讼则由人民法院管辖

审理方式和程序不同。

效力不同。人民法院对税务行政案件的判决和裁定具有终局性,当事人对裁决和裁定不服只能进行申诉,且申诉不影响法院裁决的执行力;税务行政复议则不同,除国务院所作的裁决外,其他复议机关所作的税务行政复议决定不具有终局性,申请人对复议决定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报送税务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统计表的通知

[法规名称]: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报送税务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统计表的通知

[颁布机构]: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颁布文号]:湘地税函[1995]27号

[颁布时间]:1995-3-6

[执行时间]: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报送税务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统计表的通知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

为了进一步规范税务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和国家赔偿的报告制度,全面、准确、及时地了解全省地税系统的行政执法情况,推动税务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制订的《税务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统计报表》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报表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认真填写,并于每季度终了后5日内报送省局。

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全文66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国务院秘书长在总理的领导下,负责处理国务院的日常工作。国务...
    更新时间:2024-01-25 17:45:30
查看国务院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国务院 最新知识
针对税务案件审理程序: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的差异与联系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税务案件审理程序: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的差异与联系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