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内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由新任或原法定代表人签名
2、企业申请登记(备案)委托书(原件1份)(可在申请书内填写)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原件
5、新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6、法定代表人信息(在申请书内填写)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和全部副本(原件)
9、变更法定代表人涉及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变动的需提交相关任免职文件(原件)
医疗机构变更法定代表人需要哪些材料
1、由医疗机构现任法人代表和拟任法人代表共同签署的《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
2、申请变更登记的原因和理由及相关证明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及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
4、拟任法人代表个人材料(法定代表人任命书、身份证及复印件、简历、在编证明或非公职人员等相关证明)(验证后退回原件)
5、拟任法人代表名下的,能满足该机构设置时投资预算的资信证明。
6、提供的个人资料真实性的保证书;(加盖单位公章)
7、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供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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