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精神病残疾如何鉴定机构
(一)残疾人申请、村(社区)初查:残疾人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向当地村委(社区)或残协申请,村委(社区)或残协按照残疾标准进行初查,初查符合的该村(社区)负责人签署经办意见、经办人姓名和日期,加盖公章。
(二)镇(街道)残联初审登记:镇(街道)残联经办人或负责人严格按照残疾标准进行初审登记并如实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上的内容(此两表由县残联提供给各镇街残联,也可自行复印),贴上申请人二寸免冠彩色近照(所填姓名和所贴照片必须与身份证或户籍上的姓名和人物相同),镇(街道)残联负责人签署意见、姓名和日期,加盖公章,并指导残疾人参加残情鉴定。
(三)县定点残疾鉴定医院鉴定:县定点残疾鉴定医院的评定医师必须严格按照残疾标准进行认真细致鉴定,并签署评定意见、残疾类别、残疾等级等评定结果及其姓名和日期,加盖该医院的公章。
(四)县残联登记审查、网上报市残联审批:县残联在接收到申请表和评定表后进行网上办证登记并会同镇(街道)残联人员一道录入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县残联负责人把关签署姓名和日期,加盖公章;报市残联网上审批,审批合格后打印《残疾人证》。
(五)市残联审核批准,加盖钢印。
(六)证件发放。
二、丈夫患上精神病妻子如何离婚
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途径有两条:一是协议离婚,即双方经协商一致,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依法领取离婚证;二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调解或判决,进而确定婚姻关系是否解除。
如果男方确因精神病不能判断和控制自己的行为的,女方可以先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男方无民事行为能力,然请求法院指定男方父母或成年子女为男方的监护人,然后再提起离婚诉讼,这样法院就会通知监护作为男方的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离婚,从而完成离婚诉讼。如果男方的精神病状况并不影响其判断和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也就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女方可直接起诉。
三、精神病离婚孩子归谁
(一)在审判实践中,与精神病人离婚后,一般是在其配偶有能力的情况下,判归其配偶抚养。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提出减少或免除抚养费的承担,法院可根据具体情况予以支持。
(二)在精神病人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有能力并愿意承担该精神病人和其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责任,征得配偶同意的情况下,也可以将未成年子女归精神病人的监护人代其进行抚育。
(三)另外,若配偶方确有不宜抚育未成年子女的特殊情形时,也可以将未成年子女归精神病人的监护人代位抚育,但应当征求该监护人的意见。
(四)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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