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中一方坚决不离婚的,另一方当事人只要在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过程中能拿出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实破裂,法院查证属实,且法院调解后认为夫妻关系依旧无法挽回的,即使一方当事人坚决不愿意离婚,法院也仍旧会判决双方离婚,解除婚姻关系。
离婚案件一方不出庭该怎么办
如果收到法院传票,被告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审理、缺席判决。但在离婚案件中,第开庭出现这样的情况,般不会判决离婚。离婚案件,离婚案件双当事出庭参加民法院的诉讼活动是原则,原告除有很特殊情况,否则必须出庭。
离婚案件一方不同意,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调解无效的,能判离婚;感情破裂的情形包括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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