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河南省企业人员死亡后抚恤金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很多人认为只是在退休后领取养老金,却不知道参保职工去世后家属还可以享受其他待遇。
在河南,2022年企业在职员工去世后,如果已经参加了职工社保,家属可以享受遗属待遇。
遗属待遇包括两个部分,丧葬费和抚恤金。2021年9月份,国家统一了企业职工遗属待遇,之前是每个地方执行本地的政策。
根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的规定,企业退休职工去世后,家属可以领取包括丧葬费、抚恤金等待遇。职工去世后,个人养老金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丧葬费补助标准
丧葬费的标准是当地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
根据河南省统计发布的数据,2021年河南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095元,月均3091元。
那么,丧葬费就是3091×2=6182元。
由于每个省市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并不相等,丧葬费补助标准的实际金额并不一样。显然,经济发达地区的丧葬费实际金额更大一些。
二、河南省企业职工退休死亡抚恤金标准
(一)自2011年8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调整为: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仍按现行渠道解决。(民发〔2011〕192号)[1]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和计发办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民发[2007]64号)的规定执行。
(三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36号)的规定,参加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因公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四)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属于病故的,一次性抚恤待遇仍按当地规定执行。
(五除上述情形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原渠道解决。
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20个月基本工资;
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10个月基本工资;
3、丧葬费标准:因病4000元;因工(公)5000元;
4、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非农户一人月补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补助190元;农业户口一人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
5、对上述对象中,确定因工死亡的遗属增发65元,抗日战争的增80元(不含配偶);红军的(不含配偶);增发100元遗属系孤独一人的可增发70元。
全文1.2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