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为了尽早结束双方的婚姻关系,财产么有协商分割完全,就去办理离婚登记,在登记时填写离婚协议书也不注意自己是不是财产实际上是不是分割完,或者是想着先离婚在解决财产问题,就写上“财产已分割完毕”,这种方式是不可取的,往往会导致财产纠纷,法院对这种情况的诉请是不会支持的。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如何公证
1、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办理公证的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2)财产分割协议文本;
(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据。
2、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办理公证的地点:
首先,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必须是符合要求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然后,需要双方拿着前面的材料去当地的公证处申请公证。
3、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办理公证的手续、流程如下:
第一步,当事人要准备好以上几种材料: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第二步,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第三步,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离婚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
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接谈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综合上面所说的,离婚在分财产时只要双方没有特别的约定,那么就会按平均的原则来进行分配财产,但具体的也会由双方来进行协商,如果一方存在有过错,那么受害方是可以要求多分的,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进行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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