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可以分为几类类型
时间:2023-03-06 18:42:10 5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交通事故现场的分类:

1、原始现场,指没有遭到任何改变或破坏的现场。它能为事故原因的分析和事故责任的鉴定提供客观的依据。

2、变动现场。

3、伪造现场,指当事人为逃避责任、毁灭证据或达到嫁祸于人的目的,有意改变或布置的现场。

4、逃逸现场。

一、交通肇事逃逸物证的种类包括哪些?

主要包括现场痕迹和现场遗留物。

(一)现场痕迹

1.车辆轮胎痕迹。主要是指在现场道路上遗留的刹车制动拖痕和路面及人体等物体上的轮胎辗压痕迹。这种痕迹是交通肇事现场上经常出现的痕迹,它能够反映出肇事车辆的种类及个别特征。

2.碰撞、擦划痕迹。这种痕迹是指在肇事中由于客体双方发生碰撞、擦划等作用而彼此在碰撞和擦划部位形成的凹陷状的和线条状的痕迹。这类痕迹出现在客体上变形最严重的部位,它能够反映出造痕部位的形状结构特征和作用力的大小、方向、作用点,是进行现场重建和分析判断案件性质是最主要的依据之一。

3.整体分离痕迹。由于交通肇事时的强烈的机械作用,经常使肇事车辆局部产生严重的变形、损坏和分离,如在肇事现场上经常可以看到从肇事车辆上分离的保险杠、后视镜、车灯、风档玻璃、车体零部件等,在这些分离物的分离面及边缘所出现的痕迹就是整体分痕迹。整体分离痕迹是交通肇事现场上分布最广的痕迹。这些分离物的分离痕迹一般情况下特征反映良好,通过检验鉴定可以直接认定肇事车辆,是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最常使用的物证之一。

4.其他痕迹。在肇事车辆和现场上有时可以在车门、变速杆、方向盘、后视镜、摩托车的扶手、车内地面、车门踏板等部位可以发现手印、足迹等痕迹。此类痕迹的出现率虽不高,但其价值很高,往往可以通过此类痕迹直接认定肇事者或责任人,因此在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时应注意对此类痕迹的发现和提取。

(二)现场遗留物

1.油漆。油漆有附着在肇事车和被撞物体上的,也有脱落在现场地面上的,其外观形态、层次结构和成份都是认定肇事车辆的重要依据。

2.玻璃碎片。各种车辆的灯罩、后视镜、风挡玻璃等部件均为玻璃制品,发生事故时由于撞击造成破碎而散落在现场地面和碰车辆及物体的相应部位。利用现场玻璃碎片可以判断肇事逃逸车辆的种类和损坏的部位为迅速追辑和堵截逃逸车辆提供依据。

3.血迹和人体组织。一般情况下,如果肇事造成伤亡人员头面部或四肢开放性损伤时,肇事车辆表面可能沾附血液、头发和其他人体组织。虽然这类物证在车辆表面的出现率较低,但发现并提取肇事车辆上出现的部位主要有保险杠、机器盖、轮胎壁、底盘等部位。

4.其他微量物证。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现场能够出现的其他一些微量物证有:纤维、油斑、尘土等。对这些物证的检验鉴定的结论对案件的定性和责任认定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二、两种常见破坏现场行为

据了解,交通事故现场遭破坏最常见为:一是市民看热闹围观致现场证据遭破坏。6月5日14时,长江道立交桥下,一夏利车左前部撞在隔离护栏上。办案交警赶到现场时,路面原有车辆相撞等痕迹已被围观者无意破坏,仅存痕迹已不能证实案发经过。交警称这起交通事故因围观者将机动车刹车痕迹、撞击痕迹及车辆原始位置变动,现场仅存痕迹已无法准确分析交通事故责任,仅凭借当事人叙述或目击证人讲述分析事故成因并认定责任缺乏证据。

二是抢救伤者毁了证据。6月5日9时,李某驾驶捷达车沿南京路由西向东行至万全道交口与骑自行车人相撞后,李某将伤者抱上车赶往医院抢救,但只顾抢救伤者未能保护事故现场,交管部门认定李某负事故全责。交管部门说,此事故中,李某救治伤者却未能有效保护事故现场,造成现场痕迹等证据遭破坏,交管部门也无法找到证明骑自行车人引发此起事故违法证据,认定李某负全责符合法律规定。

注意事项:致人受伤的交通事故,如当事人因保护现场而坐视伤者不管或放弃抢救,以致伤者伤情因延误治疗而加重,当事人将面临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

三、交通肇事逃逸如何认定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脱责任的行为。

1、主观方面

主观方面即行为人的主观动机,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动机一般是逃避抢救义务以及逃避责任追究。这种动机是积极的心理活动。虽然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但仅就逃逸行为而言,具有直接的行为故意。因此只有行为人对肇事行为明知,同时又有逃逸的直接犯意,才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

2、客观方面

有下列情形之一,即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行为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行为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在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的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3)行为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4)行为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5)行为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6)行为人离开事故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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