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归属问题:户口迁走后老家是否还有?
时间:2023-07-05 16:22:46 18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转为城市户口后,只要老家的房屋还在,就可以继承房屋并“连带”使用宅基地。虽然农村户口变成城市户口,但在老家的房屋使用权不会变,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但是,农村的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当户口性质发生改变后,不再属于老家那个集体经济的成员。所以,原则上讲,不再享有使用农村宅基地的权力。但是,农村宅基地虽然是集体的,但是地随房走,只要盖在宅基地上的房屋还在,就继续享有该宅基地的使用权。但不再是该集体经济的成员后,在老家的房屋就不再允许翻新改造,只可维修利用。一旦房屋年久失修而造成倒塌或者废弃,该宅基地就会被集体经济收回。转为城市户口后只享有对宅基地上废弃建筑物的旧建筑材料的所有权,可以放弃,也可收拾变卖,但在农村老家的房屋便就此消失了。

户口迁出农村后,不能继承宅基地

首先要指出一点的是:2022年新推出的土地政策有相关条例表明,农村宅基地和房屋是分开补偿。

其实这种政策对在城市安家落户的子女来说没有什么影响。

但是,对于将来打算回农村发展的子女来说,还是要多多留意。

农村宅基地是属于村集体的,不属于农户个人,村民只有宅基地的使用权。

如果户口迁出了农村,该人口就不再属于该村集体成员,也就不能再继承宅基地。

村集体是有权收回户口已迁出本村的人的宅基地的。

当然,村集体也不能想当然的说收回就收回,这也是有条件的,收回条件是:

虽然迁出户口不能再继承宅基地,但是宅基地上面的房子是咱们自己建的,是可以继承的。

但是户口不在农村的子女对父辈的房子不能进行重新修建,等到房屋自然损毁、坍塌后,村集体才有权收回宅基地。

《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九条规定继承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该规定确定了“地随房走”之原则,明确了继承房屋可以继续使用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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