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漏水纠纷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来处理。因承租人原因造成房屋漏水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出租人应履行维修义务,而不是承租人造成的漏水。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造成租赁物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要求赔偿损失。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承担。
一、租赁合同违约该怎么处理
租赁合同一方违约的,应当按照下列方法处理:
1、承租人未按约定方式使用租赁物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要求赔偿损失;
2、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承担;
3、因第三人主张权利,使承租人不能使用租赁物,收入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二、出租人有以下义务:
1、交付租赁物的义务。
一方面,出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等,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另一方面,出租人应当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不得妨碍承租人对租赁物行使使用收益权。
2、维修租赁物的义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而由承租人自行维修的,维修费用应当由出租人负担。如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出租人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3、出卖租赁物的通知义务。
出租人出卖租赁物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对出卖的租赁物,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应保证承租人这一权利的实现。
4、担保租赁物无权利瑕疵的义务。
出租人应当保证租赁物无权利瑕疵,即不因第三人对租赁物主张权利而使承租人对租赁物的使用收益受到损害。如果由于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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