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工伤、生育保险:
1.每月1-25日的正常工作日到窗口办理;
2.材料齐全,即时办理。
失业保险:
1.申报。新成立、成建制转入的机关事业单位,在首次办理失业保险登记时,应在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是编办下发单位成立文件后30日内到携带上述材料到昆明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失业保险服务窗口办理失业保险基础信息登记;
2.审核。昆明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失业保险服务窗口对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查验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参保条件,审核通过的,昆明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失业保险服务窗口受理单位申请,审核未通过的,昆明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失业保险服务窗口告知参保单位所需材料,待补齐后再审;
3.办理。昆明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失业保险服务窗口审核通过后,在每月1-15日内为新参保单位在信息系统中进行登记,并将有关资料归档、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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