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遗失的,当事人应到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办理遗失证明。
我国法律有明确规定。《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也就是说申请补办结婚证的当事人应持户口簿和身份证,向原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能够查找到档案的可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查档证明进行补领,查不到档案的可在原单位或街道开具证明后补领。
一、结婚证丢失怎么办?
结婚证丢失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根据相关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坏的,当事人可以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核实,确认属实的,应当补发结婚证、离婚证。也就是说,申请补办结婚证的当事人应当持户口簿和身份证向原结婚登记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能找到档案的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查档证明进行补领,找不到档案的可以在原单位或街道出具证明后补领。
二、结婚证丢失怎么办理离婚手续
离婚结婚证丢了需要进行结婚证的补办,然后办理离婚手续。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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