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后,如果需要传唤嫌疑人,就会传唤。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一、配合调查的流程
配合调查的流程为:有关机关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协助调查,出示相关手续,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
二、收到传唤证应该怎样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需求传唤违背治安管理行为人承受查询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分负责人同意,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背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作业证件,能够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奉告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承受传唤或许躲避传唤的人,能够强制传唤。如果因触犯刑法而被传唤,则必须去,不然视为违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关于不需求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能够传唤到犯罪嫌疑人地点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许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可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许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传唤、拘传继续的时刻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小时。不得以接连传唤、拘传的方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三、书面传唤是行政强制措施吗?
不是,传唤是公安机关的一种侦查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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