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会保险基数
社会保险基数简称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二、南京最低社保基数
从9月1日起,南京参保企业和职工以及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工资下限从2200元提高到2400元,上限从13678元提高到16200元。社保缴费基数的上调,也意味着个人社保费支出要增加,以下是详细的调整办法: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的上下限
(一)我市(除溧水、高淳区,下同)参保企业和职工(含个体工商户,下同)以及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工资下限为2400元,上限为16200元。
(二)溧水、高淳区参保企业和职工以及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工资下限为2160元,上限为16200元。
参保企业和职工的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工资的上下限,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我市灵活就业人员2017年度参加医疗保险的月缴费标准调整为170元(其中含大病救助10元);我市灵活就业人员2017年度参加失业保险的月缴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48元。
调整后的缴费工资上下限及缴费标准从2017年9月1日起执行。
三、法律规定
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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