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长沙机动车辆的迅猛增长和驾车新手的剧增,城区道路的一些轻微刮、擦事故也随之增多,一些小事故往往因为当事双方的纠缠引发该路段堵车,影响到其他市民的出行。针对此情况,为简化轻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负责人表示,凡适用快处快赔的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未及时撤离现场的,处两百元罚款;当事人自行迅速撤除现场的,对引发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可以免予处罚。
当事人不及时撤离现场要罚200元
据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潘忠介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长沙市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办法》,本市城区道路上7时至20时发生的事故,没有人员伤亡、各方车辆直接损失轻微、数额约2000元的道路交通事故,适用快处快赔。
凡适用快处快赔的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应迅速撤离现场,相互核对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凭证和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填写《长沙市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确认书》或记录事故基本情况,及时到达快处快赔中心办理理赔手续。对于当事人未及时撤离现场的,处两百元罚款。当事人自行迅速撤除现场的,对引发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可以免予处罚。
对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不服从交警指挥,阻碍交通民警依法执行职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种事故情形要报告交警部门
潘忠强调,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迅速报告交警部门处理: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的;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的;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车辆单方发生交通事故的;事故车辆未投保交强险的;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
此外,保险公司应严格执行2009年1月1日由湖南省保险行业协会和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共同制定的《长沙市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实施办法》,简化程序,方便群众。凡故意制造或者虚构交通事故骗取保险赔款的行为,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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