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占本单位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较大起点一万元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犯罪数额每增加一千八百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占本单位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巨大起点十万元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犯罪数额每增加一万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从而确定基准刑。
一、江西省盗窃罪量刑标准是多少
1、构成盗窃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盗窃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两年内三次盗窃的,入户盗窃的,携带凶器盗窃,或者扒窃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盗窃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盗窃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但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盗窃数额、次数、手段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盗窃数额在一千五百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每增加一千五百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
(2)盗窃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四十万元的,每增加五千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
(3)盗窃数额在四十万元以上的,每增加四万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网络诈骗罪,如何判刑
网络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诈骗公私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巨大”起点七万元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诈骗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应的刑罚量,确定基准刑:诈骗数额每增加五千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具有上述“其他严重情节”情形的,每增加一种情形,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二年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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