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的保护期限从核准之日起起算。未注册的商标如在侵权发生之时构成驰名商标的也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受到保护。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能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注册程序
商标申请注册的程序分两步:
第一步:商标查询。根据客户提交的商标及商标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给予专业的查询,依据查询的结果,给予客户需申报商标注册可行性行分析及建议,最大限度降低商标被驳回的风险。
第二步:申请注册。
申请报标阶段:当天上报商标局当天返回商标局报送清单;
商标局审查阶段:形式审查通过->商标局发出受理通知书->实质审查;
初审公告、核准注册阶段:实质审查通过->初审公告->异议期->核准注册。
商标注册时间
1、商标局大约3个月左右发出受理通知书;
2、商标局在10个月内给予审查通过商标予以初审公告
3、初审公告期3个月;
4、商标注册完成整个时间大约需要16个月左右;
5、除商标局在9个月内初审公告通过审查的商标和初审公告期3个月是法定期限外,其它时间均为预估时间,由于商标局审查方面的特殊原因,可能个别商标注册完成时间有所延迟。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三十条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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