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逾期不还借款抵押物品不得随意处置,债务人可以与债权人通过协商形式达成共识,对于抵押贷款无力偿还时,通过变卖或者同等价值相抵的原则,对于当初债务人借款抵押物进行处理和抵债,如果无法达成共识的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判决处理。
民间借贷有抵押担保的,债务人逾期偿还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和抵押人协商处理抵押物,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拍卖、变卖抵押物实现债权。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一、什么情况下抵押权人能处置抵押物品?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抵押权人有权处分抵押的物品:
(一)债务履行期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债务人又未能与抵押权人达成延期履行协议的;
(二)抵押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而无人代为履行到期债务的;或者抵押人的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拒绝履行到期债务的;
(三)抵押人被依法宣告解散或者破产的;
(四)抵押人违反有关规定,擅自处分抵押物品的;
(五)抵押合同约定的其它情况。
有上述情况之一的,经抵押当事人协商可以通过拍卖等合法方式处分抵押物品。协议不成的,抵押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抵押权人处分抵押物品时,应当事先书面通知抵押人;抵押物品为共有或者出租的,还应当同时书面通知共有人或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或承租人依法享有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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