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繁发送短信和打电话虽然不会构成骚扰罪,但若情节严重,也会受到相应的处罚。频繁发信息不涉嫌犯罪,只有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多次发送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其治安行政责任。
频繁地发送短信和打电话虽然不会构成骚扰罪,但若情节严重,也会受到相应的处罚。频繁发信息不涉嫌犯罪,只有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多次发送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其治安行政责任。
多 次 发 送 其 他 信 息 会 怎 样 处 理 ?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网络运营者接到用户报告或者发现自己所提供的网络产品、服务存在安全缺陷、漏洞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予以修复,及时通知用户并告知采取的措施。同时,网络运营者不得擅自停止或者限制网络产品、服务的正常运行。
针对“多次发送其他信息”这一情况,从法律角度分析,多次发送其他信息可能涉及以下几点:
1. 骚扰行为:多次发送无关、重复的信息给他人,可能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构成骚扰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的规定,行为人发送骚扰信息或者骚扰电话,给他人造成困扰、不适或者精神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2. 侵犯隐私权:多次发送包含他人个人信息的信息,可能侵犯他人的隐私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四条的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3. 传播违法和不良信息:多次发送其他信息可能涉及传播违法和不良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网络运营者接到用户举报后,应当及时采取必要措施。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发布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信息。
针对多次发送其他信息的行为,网络运营者应当采取措施予以应对,不得擅自停止或者限制网络产品、服务的正常运行。同时,网络运营者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发送骚扰信息、侵犯他人隐私权或传播违法和不良信息。
结论:针对多次发送其他信息的行为,网络运营者应当采取措施予以应对,不得擅自停止或者限制网络产品、服务的正常运行。同时,网络运营者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发送骚扰信息、侵犯他人隐私权或传播违法和不良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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