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的,可以办理居住证。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一、北京居住证办理需要材料
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北京居住证办理需要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二、流动人口居住证明怎么办理流动人口居住证明
各地办理规定不一,需要实际情况具体分析,宿州市办理程序、准备材料如下:所需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包括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等;2、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2张;3、居住登记满6个月、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连续就读证明材料之一:(1)居住登记满6个月材料,以“派出所基础信息系统”中人口信息登记时间为依据。(2)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培训机构、救助站出具的住宿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材料;(3)合法稳定就业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4)连续就读证明材料,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科研机构、培训机构出具的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办理流程:申报人持以上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地派出所社区民警当场受理、审核,符合办证条件的,打印《居住证申领登记表》,由申报人签字确认并交申报人,申报人可自愿选择“邮政速递送证上门服务”。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居住证的制发工作。申报人(监护人)领证时,派出所应当场验证,证件合格,办理领证手续,领证人需在《居住证申领登记表》上签字、注明领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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