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未婚夫在三年前与前妻判决离婚,但财产分割一直拖着没过堂,将在3月份开庭(他们是香港籍人士,已于早前移民加拿大),但他一年多前在深圳购了一套住房,这算不算共同财产,如果他前妻的律师查到的话.但我咨询过房地产,未满五年的商品房如果卖出要缴纳8%的税请问这合法合理吗?另外在3月份上庭前如果将这套房子作为赠品过户给自己的直系亲属的话,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律师解答:
三年已判决离婚,显然不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但是特别在财产分割一直拖着没办,将在3月份开庭,这时就要看或者说证明到他一年多前在深圳购的一套住房是否涉嫌是使用未分割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所购置。如果一点不涉及,显然不用担心了。这个时候证据以及相关联系的设计是最主要的。
一、被家暴怎么起诉离婚
(一)写离婚起诉状
1、在开头写明被告和原告的基本情况,具体是指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2、写明诉讼请求,一般在起诉离婚中会涉及如下几个方面的请求:
(1)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2)有关孩子的抚养问题,包括由谁抚养,抚养费的多少以及探望孩子的时间和方式等;
(3)有关财产分割方面的请求;
3、书写事实与理由,概括一下双方何时结婚、何时生子,因何原因离婚等情况。
4、具状人的姓名和日期。
离婚起诉状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口头到法院起诉的,法院会做记录,需起诉人签字或盖章。
(二)准备诉讼需要的证据
这里所讲的证据主要是指,家庭暴力证据、结婚证、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相关财产方面的证据,包括房产证等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拿着之前准备好的起诉状2份,证据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份,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双方居住1年以上的住所地所在的法院起诉,到立案庭办理相关手续。
(四)立案庭审查是否受理该离婚案件,并交纳诉讼费用,回家等通知。
(五)法院受理了该离婚案件后,将在法定的时间内向对方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六)离婚调解是法律规定的必经程序。
所以如果对方同意离婚,法院会组织双方进行离婚调解,也可能是在庭前组织调解也可能是在开庭时首先问双方是否愿意调解。调解成功的,发民事调解书。如果不同意离婚或者调解不成功的将继续开庭。
(七)开庭时,双方都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代理人。
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诉讼请求判决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对有关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做出判决。这时,法院可能判决离婚也可能判决不予离婚。一般对于第一次起诉离婚的,被告又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判决不予离婚。
二、离婚诉讼怎么申请
1、起诉立案
如果你面临离婚问题,夫妻双方无法协商一致,那么必须走单方面离婚的程序,单方面离婚是指委托律师,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离婚的一个方式,出了协议离婚之外,只能走法院判决离婚了。起诉立案是起诉离婚的第一个步骤。具体由离婚律师为你收集证据,准备材料,起草离婚起诉书,然后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立案。
2、法院收案调解
当你到法院递交起诉材料之后,法院会审查你准备的材料是否完备,如果不完备,那么需要你另外补充材料,如果你的材料齐全,那么法院会收下你的所有材料,但是不会收取诉讼费,而是给你一个调解案号,根据法律规定,调解是离婚案件必须经历的程序,所有的离婚案件都要先调解,调解时间一般是2个月为限,如果2个月内调解不好,那么直接进入下一个程序。
3、开庭审理
当调解不成,法院会正式立案,出具诉讼案号,然后通知你缴纳诉讼费,一般上海法院离婚诉讼费用为200元,超过20万的财产部分要加收诉讼费。然后1个月左右,法院会安排开庭,在开庭中,法院要求双方举证,质证,发表意见等程序,查明这个案件的事实。
4、判决上诉
开庭完毕一个月左右,法院会出具判决书,判决是否准予夫妻双方离婚,如果你对结果不满意,可以在15天内上述到法院,上诉法院会再次立案,开庭,判决,然后终结。
5、执行
如果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涉及财产分割等内容,那么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例如房产更名办理,车辆过户办理等情形,如果对方不配合,法院可以强制办理执行过户手续,也可以拍卖房产来执行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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