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给出的素材,当事人逾期未执行行政处罚决定时,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直到罚款全部缴纳;根据法律规定,查封、扣押的财物可以被拍卖或者冻结的存款可以被划拨用于抵缴罚款;当事人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果当事人逾期未执行行政处罚决定,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直到罚款全部缴纳;(二)根据法律规定,查封、扣押的财物可以被拍卖或者冻结的存款可以被划拨用于抵缴罚款;(三)当事人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 政 处 罚 逾 期 未 执 行 措 施 是 什 么 ?
我国《行政处罚法》中规定了多种行政处罚措施,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行政拘留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在行政处罚执行时,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决定,行政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包括到期不缴纳罚款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务拍卖或划拨抵缴罚款,以及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当事人在逾期未执行行政处罚决定时,行政机关可以采取多种措施,包括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查封、扣押的财物可以被拍卖或者冻结的存款可以被划拨用于抵缴罚款,以及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我国《行政处罚法》中规定了多种行政处罚措施,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决定时,行政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一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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