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方法:持相关证明材料或证件(参照公示内容)到户籍地派出所受理,材料齐全、真实且符合规定的当场办理(省外迁入需经区县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审核后办理)。二,办理材料:1、居民户口簿2、居民身份证3、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证,或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登记信息材料4、随迁人员亲属关系材料(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结婚证或出生医学证明)
公司住所地更改要办理变更登记吗
公司住所地发生变更要办理变更登记。公司住所地指公司的总部或者主要办事机构的所在地,公司需要办理住所地的变更登记的,应当自作出变更决议、决定或者法定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属于依法须经批准的,申请人应当在批准文件有效期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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