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交相关材料:身份证、房产证、结婚证或单身证明、户口本、商贷合同、房产评估证明、还款银行卡。
2、资料送审:贷款银行对转贷借款人全部资料进行审查核实后报当地资金中心审批。
3、接着是签订合同:当地资金中心批准后,贷款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公积金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同时借款人与担保公司签订担保合同。
4、资金划拨:当地资金中心划拨贷款资金,由转贷银行发放公积金贷款,并通知借款人。
5、按月还款:借款人开始每月按时还款,直至贷款全部还清。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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