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中非法添加药品的处罚如下:
1、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2、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3、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一、销售劣药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主要如下:
1、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客体方面。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包括公民的健康权利;
2、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客观方面。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所谓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主要指造成用药人残疾或者其他严重后遗症,或因服用劣药延误治疗,致使病情加剧而引起危害、死亡等严重后果;
3、生产、销售劣药罪的主体方面。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
4、生产、销售劣药罪的主观方面。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故意的内容分为两部分一是行为人明知其生产或销售的是劣药而且其生产或销售劣药的行为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结果,二是行为人对上述危害结果的发生采取放任的心理态度,只能由间接故意构成。如果行为人对严重危害的结果采取积极追求的态度,构成其他更为严重的犯罪。从司法实践中看,大多具有牟取利益的目的,但法律没有要求构成必须以营利为目的,所以无论出自何种目的,均不影响的构成。
二、生产销售假药罪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区别如下:
1、侵犯的客体不同。生产、销售假药罪侵犯了国家药政管理制度和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侵犯了国家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2、犯罪对象不同。生产、销售假药罪仅限于药品,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则包括所有产品;
3、构成犯罪的标准不同。生产、销售假药罪是危险犯,必须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才能构成。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则是数额犯,只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销售金额达五万元以上才构成犯罪。
对加工制作的食品中非法添加药品的行为,处罚是什么
可以去质量技术监督局投诉。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经许可生产食品添加剂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经营上述食品;
(二)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三)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或者生产经营其制品;
(四)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五)生产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六)生产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
明知从事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处罚外,可以由公安机关依照第一款规定给予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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