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是可以异地补办理的。可以携带本人的户籍证明和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去原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申请,原婚姻登记机关经过核查婚姻登记档案之后,证实确实是曾经依法在该机关办理过婚姻登记。婚姻登记机关会将申请核查属实的情况报至市县民政部门。审查批准之后,将会依法出具《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和离婚证是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的。
异地可以补办结婚证吗
补办结婚证,不能在非双方户籍所在地的异地补办。结婚证遗失的,只能到原登记机关,或是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哦!需要带上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再到初次领证处补办即可。
《婚姻登记条例》第17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第五十五条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七)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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