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2日上午,陕西省房地产研究会房地产界迎春座谈会在西安古都大酒店举行,西安公积金管理中心总会计师杨景原介绍了西安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新政策。
2009年西安新增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单位910个,职工3.7万人,09年全年公积金70.6亿元,同比增长20%,目前的共计余额202亿元,09年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26.7亿元,同比增长了70%,整个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92亿,目前的贷款余额65亿。除了政策规定以外,我们在满足个人的贷款支取,我们还购买了一定的国家债券,目前的收益为3.25亿元,累计为65万户职工利用住房公积金改善了住房条件。
关于住房公积金在支持保障房建设中所承担的责任,首先就是住房公积金支持当地的廉租住房建设情况。根据国家的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住房公积金运作和保值增值这个责任。目前住房公积金在保障职工提取和职工个人贷款的前提下,购买国债或者在银行转存,获得了一定的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中心除去为职工支付的存款利息和向银行支付的手续费以后,为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增值收益根据国家规定,分配顺序首先是提取风险准备金,第二个就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结余部分用于当地的廉租房建设资金。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累计向西安市财政上交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5690万元,这是我们支持保障性住房、廉租住房的所做工作。
目前我们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余额和扣除个贷余额和我们购买国债,现在闲置资金100多亿,国家明确规定要利用住房公积金的闲置资金,用于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这个《实施意见》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的主要投向,第一个投降是经济适用房,第二个是列入保障性住房规划棚户区改造的安置用房,第三个用途是特大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为了保障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这个《实施意见》还特别强调了,在保证职工的提取购房建房以及还贷,还有个人住房,职工要购买商品房也好,单位的集资建房也好,可以贷款。
另外,实施意见明确了贷款对象是政府的下属机构,非营利机构或者是房地产开发商,对于这个贷款项目的要求也同样跟人民银行规定的经济适用房贷款、商业贷款基本条件是一致的,必须项目具备四证,四证齐全以后担保抵押的情况下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国家对住房公积金贷款也有明确的规定,一个就是要确保资金安全,因为这个公积金是咱们职工个人的住房储金,因为它的互助性用于项目贷款支持,所以这块就是要求对这个资金账户进行监管。另外,咱们这个项目的审批程序,应该是我们中心对这个项目进行评审,交咱们管理委员会审议以后报人民政府批准,住房公积金项目贷款的审批程序是这样子的。
另外这个贷款对资金的安全也提出了一些贷前的调查、贷中的检查和贷后的管理,为了确保资金的风险。由国家当地咱们财政担保,比如政府的公共租赁住房都要由财政进行担保。在接到这个《实施意见》以后,我们西安市已经给省政府上报了咱们西安作为试点城市,部里面也已经口头认可了,要推动西安市作为试点城市,目前国家七部委正在出台相关的贷款办法和财务管理办法,还有项目系统建设,预计就在5月初能展开试点工作,我们中心也在政府的安排下积极筹备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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