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既遂后不能成立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犯罪既遂以后,犯罪事实已经成立,不存在有犯罪中止的情况。即使受害者并未受到一定的伤害但是犯罪嫌疑人已经完成犯罪事实,所以不存在犯罪中止和犯罪既遂同时存在的情况。
一、犯罪中止的含义是什么,犯罪中止的特性有哪些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犯罪中止的特性:
(一)必须是在犯罪过程中中止犯罪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
(二)中止的自动性。
(三)中止犯罪必须是彻底的而不是暂时的,即犯罪分子决心今后不再继续进行已经中止的犯罪活动,等待以后再继续进行,这只是犯罪的暂时中断,而不是犯罪中止。
二、拐卖妇女儿童罪是否又犯罪中止?
拐卖妇女儿童罪有犯罪中止。拐卖妇女儿童罪是多环节犯罪,实施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任何一个行为都构成既遂。拐卖妇女儿童如果要成立犯罪中止,必须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时间上可以是实行阶段或者预备阶段,但如果已经构成犯罪预备、未遂、既遂,就不能再成立中止了。
三、绑架时带走人质犯罪吗
绑架途中送回人质不是犯罪中止,实力控制人质则绑架罪已经既遂。根据《刑法》第二十四条,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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