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不能与继子产生扶养关系。
一、继子是否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吗
与继父母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是继父母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间属于法律拟制血亲,具有与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相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继子女有权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根据我国司法实践,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可以认定继父母子女间存在扶养关系:
(1)生父母再婚时,继子女属未成年人。
(2)继父母承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抚养费用。
(3)抚养事实持续时间足够长。
二、未成年继子女是否有继承权
未成年继子女,如果和继父母之间形成了事实扶养关系的,是有继承权的,并且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形成了事实扶养关系:
1、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
2、继子女受继父母生活上的扶养、教育;
3、继子女在经济上供养继父母;
4、继子女在劳务上对继父母给予主要扶助。
三、继父母对于子女的继承权有何认定
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继承权的确定方式: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具有相互继承的权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产按照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顺序继承。前述的子女包括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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