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物资,是指企业发出委托其他单位代为加工改制的各种存货,包括委托加工材料、委托加工自制半成品和委托加工商品等内容。是企业现有的材料物资不能直接用于企业的产品生产,需要委托外单位进行加工的物资。如将原木加工成木箱,将铁皮加工制成铁桶等等。当企业受各种条件限制,从外部购买的材料不能直接投入生产使用,企业自身又不能满足需要时,就需要将材料发往外单位加工。
委托加工物资在加工前是企业的材料物资,加工完毕收回后仍是企业的材料物资。将材料物资交付其他单位加工,其材料物资的所有权并没有转移。委托加工物资经过加工后,其实物形态、性能等要发生变化,使用价值也相应发生变化。加工过程中要消耗被加工的原材料,要发生各项费用支出,加工完成后其价值将随着增加。
企业委托外单位进行加工,应签订加工合同,明确加工的项目、数量、质量等标准,明确加工制成新物资的完工日期、品种、规格、加工费用计算方法、加工费用结算方式。发出材料和收回被加工完成的物资时,应严格办理相关的手续,加强材料物资出库、入库的管理。
全文44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