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中介服务协议的法律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种:1、看房确认书的性质认定问题。2、跳单行为的认定及规避跳单条款的效力问题。3、居间报酬请求权问题。4、中介机构的审查义务问题。5、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资质对于居间合同的效力影响问题。
签房屋买卖中介服务协议应注意什么
签房屋买卖中介服务协议应注意:
1、看房确认书的性质认定;
2、识别跳单行为,避免跳单条款的有效性;
3、中介报酬请求权问题;
4、中介机构的审查义务;
5、中介机构及其员工资质对中介合同效力的影响。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四条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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