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37次全体会议审议批准,印发实施了《达州市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实施办法》和《达州市住房公积金装修提取、贷款实施办法》。
此次同时出台的《装修提取、贷款实施办法》规定,凡是在达州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装修具有自主产权的自住住房(装修贷款限该市,产权须系本人或配偶所有),只要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已还请的情况,都可申请装修提取或装修贷款。
“到底选择装修提取还是装修贷款,这个要根据缴存职工个人账户中余额自主选择。”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解释到,通常情况下,如果账户中余额较多,选择提取比较好,因为可以最大限度解决装修资金压力;如果账户中余额较少,则建议选择装修贷款,以解决装修资金压力。
另外,该《实施办法》对装修提取、贷款的使用额度和期限也做出了相关规定,装修提取额度按《房屋所有权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表》上记载的建筑面积,按每平方米1000元的额度提取,提取金额只能在申请之日前一个月本人及配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上存储余额。装修贷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30万元,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5年。
达州公积金装修贷款是否能够申请?根据达州市出台的有关政策规定,方式在达州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装修自住住房的时候,如果贷款已经还清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装修贷款,这可减少居民的资金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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