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4月1日起一批法律法规施行,将对经济社会发展、百姓生活带来深刻影响。
阴阳合同可罚3万
由住建部、国家发改委、人保部联合出台的《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对房产中介经常采用的阴阳合同等行为作了明确禁止。中介如果有以下违法行为,对房地产经纪人员处以1万元罚款;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取消网上签约资格,处以3万元罚款: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或者与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串通捂盘惜售、炒卖房号,操纵市场价格;以隐瞒、欺诈、胁迫、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交易或者强制交易;泄露或者不当使用委托人的个人信息或者商业秘密,谋取不正当利益;为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即阴阳合同)提供便利;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侵占、挪用房地产交易资金;承购、承租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
三种情形认定吸毒成瘾
公安部与卫生部共同出台的《吸毒成瘾认定办法》规定,公安机关在执法活动中发现吸毒人员,应当进行吸毒成瘾认定;吸毒人员同时具备以下三种情形,公安机关方可认定其吸毒成瘾:经人体生物样本检测证明其体内含有毒品成分;有证据证明其有使用毒品行为;有戒断症状或者有证据证明吸毒史,包括曾经因使用毒品被公安机关查处或者曾经进行自愿戒毒等情形。
涉外婚姻保护弱方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规定,在婚姻家庭方面,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这样通常有利于保护较弱方当事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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