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商品房的销售主要是通过商品预售来完成的。商品预售时,购房者想买的房子没有修缮,也看不到已有的房子。当购房者看不到现房时,主要通过开发商的宣传广告来判断是否购房。为了实现房子的快速销售,开发商经常进行虚假宣传。虚假宣传的形式多种多样,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伎俩一:房地产形象宣传与现实不符。房地产开发商往往设计样板房和宣传图片来颇具吸引力,但购房者往往在接受房子后发现,这是两码事。样板房是开发商不惜投入大量资金装修的一种房间,购房者不想看清楚的目的有很多:把样板房的面积做大,让人觉得更实用;实际上,用各种精彩的装修掩盖户型设计的缺陷,不管开发商怎么宣传,只有写进合同的才能保证。第二招:价格陷阱。在销售广告中总是有一个诱人的起价。事实上,这个价格没有房子。这只是开发商为吸引购房者眼球而玩的一种促销手段。第三招:环境绿化陷阱“绿化率”是房地产广告中提及率较高的词。在绿化率的后面,往往会加上一个低至30%、高达60%、甚至200%的数字,这让人很容易想象,从这个简单的数字来看,整个社区都充满了绿色。绿化率不等于绿化率?绿化率是指绿化覆盖率,即绿化垂直投影面积与住宅面积之和的比值。绿地率是指住宅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面积之和与住宅用地的比值。建议询问绿地率并将其写入合同。
技巧4:定位距离陷阱。”离市中心只有几分钟的路程”来营造一种接近感。当买家办理入住手续时,不难发现,他们不能超过半小时到达。建议买房时,要亲自走一走,坐公交车体验一下。
诀窍5:限制回报率和入住率。为了尽快把房子卖出去,一些开发商会在广告中公示购房收益率。事实上,这是毫无根据的。在今天的市场经济时代,很难预测包括房地产在内的任何商品的涨跌。入住率的计算标准更是五花八门,购房者即使入住后也很难真正算清。第六招:配套设施陷阱。因为国家的政策,或者为了生活的方便和舒适,购房者在买房时,有时会把房子周围是否有医院、小区是否有公共游泳池、买房后能否上名校等因素作为决定性条件。但往往在买房前,房地产开发商承诺满满的,胸脯是“砰砰”的,而医院承诺交房后不交房,游泳池玩游泳池,高价买房的孩子上不了名校。第七招:精装书严重缩水。省时省力的精装修房成为不少购房者的首选。不过,开发商以市场为借口,在实际交房后,要调整装修材料的品牌或型号,这样精装才会低劣。因此,在签订合同时,购房者要慎重,将精装修材料所使用的品牌和型号逐一在合同中注明。
相关内容:如何避免陷入遭遇虚假宣传的陷阱
消费者在购房过程中会遇到各种陷阱。为了避免陷入遭遇虚假宣传的陷阱,最好的办法不仅是听开发商说什么、怎么宣传,还要看开发商能不能把宣传的内容写进购房合同,只有把它写进购房合同同样的人才才更有保障。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要特别注意:首先,不要轻信开发商的广告。合理审查广告内容,要求开发商将广告承诺写入合同条款。第二,不要轻易交定金,否则一旦你改变主意,就很难把定金要回来。三是收集核实所购房屋信息。买房前,购房者要理性。如果决定买房,应该到规划部门、房管部门、建设部门进行信息查询。社区信息一般在房管部门和建设部门进行公示。买家也可以咨询相关部门的具体部门。
第四,开发商最好与当地规划部门协商核实承诺的配套设施,并要求将预期的标准设施写入合同。
第五,消费者购买“精装房”、“学区房”或对小区配套设施有要求时,最好在合同中明确“精装房”的装修标准、所用材料、价格、质量标准、售后服务等,并在合同中明确“学区房”的内容保证孩子能上名校,违约后赔偿。为了在发生纠纷时更好地保护自身权益,对采购决策更为重要或直接影响采购决策的宣传内容将添加到合同正式文本或合同附件中。六是注重证据的收集。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开发商的宣传册、视频、样板房照片和小区规划图,作为今后维权的证据。第七,注意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总协定中也有类似的词语,如“最终交付以政府规划或确定的示意图为准”。购房者在签订协议时要谨慎,因为一旦签订协议,以后遇到虚假或虚假宣传或欺诈性宣传时,维权会有一些障碍。
如果购房者不幸落入虚假宣传的陷阱,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应及时与开发商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将采购过程中收集到的有关证据,向质量技术监督、工商、建委、房产局等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诉,也可以向当地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你在这方面需要法律帮助,你可以在线咨询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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