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的五险中,只能转移养老保险跟医疗保险。失业、工伤、生育保险是不能转移的。劳动者需要携带以下材料到到新工作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填写《转移接续申请表》,并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向转移地的社保机构提出转入申请:社保卡、身份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入职通知书以及居民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在审核通过后45个工作日左右,劳动者会收到社保部门完成转移的通知。
社保转移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单位依照国家的相关政策制度给员工缴纳足额的社保以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如果离职跳槽的情况下就需要及时办理社保的转移手续,通常来说都是由新公司的相关部门进行办理的,员工需要按照相关的要求提供资料并协助社保的转移工作,以保证效率。
《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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