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几天后报保险
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被保险人应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10天内向保险人提交保险人要求能证明事故原因、性质、责任划分和损失确定等的各种必要单证。被保险人不履行保险的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自书面通知之日起解除保险合同;已赔偿的,保险人有权追回已付的保险赔款。
二、交通事故一般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造成伤亡的,按照人身损害侵权进行赔偿。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
三、人身意外险赔偿范围是什么
(一)死亡给付。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
(二)残疾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疾时,保险人给付残疾保险金。
(三)医疗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时,保险人给付医疗保险金。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般不单独承保,而是作为意外伤害死亡残废的附加险承保。
(四)停工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时,保险人给付停工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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