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效期超出预定停留期至少六个月的有效护照;
2、预约面谈确认信;
3、DS-160表格确认页;
4、6个月内的2英寸x2英寸(5厘米x5厘米)正方形白色背景的彩色正面照1张;
5、以前赴美签证的护照,包括已失效的护照;
6、签证申请费收据;
8、行程表和/或其他有关旅行计划的说明;
9、申请人所在单位的介绍信,详细说明申请人的职位、工资、入职时间、是否获准休假、赴美参加商务活动的目的(如有)等;
10、犯罪/法庭记录(无论在何地被捕或定罪,即使已服完刑期或被赦免也不例外);
11、如申请人是学生,请携带成绩单和学位证明/文凭,以及银行月结单、固定存款单等资金证明;
12、如在职,需携带单位开具的就职证明以及最近三个月的工资单。企业家和公司高管请携带所在公司的职位证明以及薪酬证明;
13、如探亲,申请人应提供证据证明自己与邀请人之间具有真实、未间断的亲属关系,并提供邀请人在美国的移民身份信息。下列文件可能对申请签证有一定帮助:户口本或其他能够证明真实亲属关系的文件、近年来与美国亲属的合影、亲属的美国护照或绿卡复印件(如亲属在美属于短期停留,则应提供其护照及美国签证复印件)等。如果申请人上次在美国停留的时间超过入境美国时批准其停留的期限,请在面谈时出示美国国土安全部批准的延期证明书原件;
14、如果申请人以前去过美国,请携带相应身份或签证状态的证明文件,特别是以前使用的所有美国签证(包括过期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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