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认为没有逮捕必要:
(1)属于预备犯、中止犯,或者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
(2)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偶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胁从犯,犯罪后自首、有立功表现的等;(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4)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5)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6)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7)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8)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一、什么情况下不追究刑事责任
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以下这些:(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哪些情况检察院不予起诉
以下情况检察院不予起诉: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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