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或者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乞讨的行为。以暴力、胁迫的手段,组织残疾人、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乞讨的,应当立案。本罪为行为犯,不需要造成乞讨人人身伤害或其他严重后果,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以暴力、胁迫的手段,就应当立案予以追究。
领导儿童乞讨罪立案条件有哪些
我国法律没有规定领导儿童乞讨罪,只规定了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其立案条件是: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或者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乞讨的行为,就应当立案追诉。构成本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一般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或者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乞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全文39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