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的适用对象为: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以及被剥夺政治权利在社会服刑的五种罪犯。
工作内容:对矫正对象提供特别帮助和服务,包括帮助他们寻找工作或办理最低生活保障,帮助他们在获得工作后努力保持,帮助他们妥善解决个人与家庭、邻里的关系,帮助他们树立生活信心,正确认识社会正确面对自己,正确认识社会现实与主观能力之间的矛盾。
一、社区矫正终止的情形包括什么
(一)期限届满。被判处管制、单处或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期限为判处的实际期限;
被宣告缓刑、裁定假释的矫正对象,矫正期限为缓刑考验期或假释考验期;暂予监外执行的,其矫正期限为在监外实际执行的期限。
(二)收监。社区矫正对象因重新违法犯罪被依法惩处的,或严重违规被撤销假释的,以及假释收监的,自羁押之日或收监之日,终止社区矫正。
(三)死亡。社区矫正对象正常死亡的,由相关医院出具死亡证明,司法所负责处理。社区矫正对象自死亡之日起,终止社区矫正。
二、如何获得免费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减免收费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公民获得法律援助,要符合两个条件: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提供法律帮助;二是确实因为经济困难,无能力支付需要法律帮助的费用,或者只能支付一部分费用。后一个条件,要根据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来衡量。只要符合这两个条件的都可以到当地法律援助机构申请并获得法律援助。另外,在刑事诉讼中,对于盲、聋、哑、未成年人以及有可能被判处死刑的被告人,在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时候,人民法院应通过法律援助机构给他们提供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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