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房屋应急解危专项资金应当用于物业项目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应急维修,不得挪作他用。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使用该项目的房屋应急解危专项资金:(一)局部屋面和外墙渗漏、外墙脱落等受益范围、责任人无法界定的;(二)突发电梯故障、排水管道破裂漏水等影响业主正常使用和住用安全的;(三)消防设施、设备监控系统、围墙、大门损坏,局部道路破损、塌陷,影响业主正常使用和住用安全的;(四)经业主大会同意的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紧急维修项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应当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的维修内容除外。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第一步:由申请人在网上提出申请;第二步:收件、核对申请要件;第三步:审核同意后,进行受理;第四步:现场进行查勘;第五步: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
四、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
五、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2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河东区房地产管理局
七、办理费用
是否收费
此项无需收费
八、法律依据
《天津市已交存维修资金房屋应急解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政办发[2016]18号)第三条
文章来源:天津市政务服务网(http://hdqzwfw.t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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