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进行离婚:夫妻双方如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可以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时,应当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手续有: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等。
民政局办理离婚是周几,需要什么手续
民政局办理离婚在正常工作日都可以,需要的手续如下:1、准备离婚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四)双方当事人的照片。2、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3、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4、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5、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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