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刑3年以上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取保候审: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量刑三年以上可减判三年以下吗?
量刑三年以上可以减判三年以下。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减刑起始时间具体为:
1、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以上方可减刑;
2、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六个月以上方可减刑;
3、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二年以上方可减刑。
有期徒刑减刑的起始时间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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