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抢劫打伤民警在法律上并不是一个单独的罪名。按照情节的严重程度一般涉嫌抢劫罪、妨害公务罪、故意伤害罪等罪名。按情节的严重程度有不同的量刑标准,依法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打伤警察是袭警,由于我国没有袭警罪这个罪名,所以袭击警察行为多以妨害公务罪论,按伤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团伙抢劫案量刑标准
团伙抢劫犯罪的处罚,一般的共同犯罪中的抢劫罪的处罚:一般共犯是指没有特殊组织形式的共同犯罪,共犯人是为实施某种犯罪而临时结合,一旦犯罪完成,这种结合便不复存在。对于一般的共同抢劫犯罪中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犯抢劫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八中加重情节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犯抢劫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入户抢劫的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7、持枪抢劫的
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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