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能不能认定为工伤?
时间:2023-04-11 20:50:24 39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能。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当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遭遇机动车事故的,他既可以向侵权人提出赔偿,也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赔偿。用人单位赔偿后可以向侵权人追偿其所应承担的赔偿数额。所以,一般为了最大程度的保护劳动者的合法利益,一般将用人单位和侵权人列为共同被告。

一、下班路上被车撞死公司要赔偿吗

公司有责任,有一定的补偿,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车祸算工伤。工人在上下班途中发生车祸受伤的,可以办理工伤认定。工人住院治疗期间可以休病假,报销部分医保项目中的费用。对于下班途中受伤能认定工伤的,应当是遭遇交通事故,并且对方承担主要责任。

工人在上下班途中发生车祸受伤的属于工伤范畴。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心脏病不算职业病,所以应当算工伤。对于上下班途中受伤评定工伤有严格条件,应当发生在车祸事故中,并且自己不承担主要责任,其它情况都可以认定为工伤。如果劳动者是在工作时间内突发心脏病的则应当认定为工伤。

二、工伤基本法律规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都属于工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劳动者因工伤事故受到人身损害,按《工伤保险条例》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劳动者可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当《工伤保险条例》不再规定“取得了交通事故赔偿,就不再支付相应工伤待遇”时,劳动者完全可以既依《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又依《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获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即工伤待遇与交通事故赔偿可以兼得,可获得工伤和交通事故损害的双重赔偿。

三、劳动法下班就算工伤吗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事故伤害的是属于工伤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本规定需要注意的是,在上下班途中遭遇的交通事故不能是职工的主要责任造成的,否则不能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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