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被告需要书面答辩如下:
1、被告人应当自收到起诉状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书面辩护;
2、被告在辩护阶段主要回复原告的诉讼请求;
3、法院会在第一阶段受理离婚诉讼,自立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复印件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需要作出书面辩护;
4、被告应当自收到起诉书复印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辩护,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的,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5、在这个阶段,被告也可以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向法院提交相应的证据材料。
起诉离婚被告不回来怎么办?
起诉离婚被告不回来的办法:人民法院可以采取邮寄等方式送达开庭通知材料。若送达后,被告仍无正当理由而拒不参与庭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现有证据以及相关事实进行审理,根据双方感情是否破裂予以判决,且可以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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