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事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为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2)要约的生效时间。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以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要时间为到达时间。
(3)要约的撤回、撤销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时有效。
(4)依法不得撤销要约的情况: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必要的准备工作。要约失效的条件: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5)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承诺期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技术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分为可行性研究和正式签订两个阶段。前者又分为两层含义:一是指不仅要对可行性作研究,而且也要对不可行性进行研究,二是指既要评估对方有无履行能力,而且还要衡量自己是否具备履约条件。技术合同的复杂性决定了技术合同在正式签订之前要经过严密的可行性研究。而后者即是签订阶段,在通过可行性研究后,确定可以签订合同的,就进入正式签订阶段,即要约与承诺阶段。
一、合同的订立是一个什么过程
合同订立需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过程。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如“报价”等。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具有三个特点:
(1)内容必须明确具体,不能含糊其辞、模棱两可。受约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否则视为其发出的新要约。
(2)要约一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不得因条件改变而对要约内容反悔。
(3)要约内容必须具备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款,即达到对方只须同意就可执行的程度。如果乏合同主要条款,就可能只构成“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如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但商品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则视为要约。
承诺方一旦作出承诺,合同即告成立。承诺应以明示方式作出,而且要在要约规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才发生效力。根据《民法典》规定,承诺需要通知要约人的,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承诺的内容应当和要约的内容一致。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视为对原要约的新要约。但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要约人又不表示反对的,承诺仍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