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贷款一般会被判处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只要诈骗数额超过三千元,就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论是借款人还是贷款发放人,只要有非法占用的目的,利用伪造的合同骗取违约金、定金、手续费,或者制作虚假的银行对账单、收款凭证,甚至采取威胁、利诱、欺骗等手段,让借款人重新签订一份新的非法合同,都已构成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套路贷是什么意思
“套路贷”案件主要特点是,以各种名目骗取被害人签订虚高的借款合同,虚高金额达一倍甚至数倍,再以各种方法制造借口,以被害人违约为由,迫使被害人按照虚高的借款额还款,随后利用被害人无力还款的困境,迫使其以新的借款进行平账,而新的借款又重复前面的步骤,大幅度地垒高借款金额。“套路贷”中,借款人往往在签订借款合同时被告知如正常还款,虚增数额不需归还,主观上认为对虚增部分不必偿还,此外出借人对“违约”的态度也不同,“套路贷”中犯罪人为达到占有虚增借款的目的,往往采取“失踪”等方式让被害人在约定期限内无法还款而“违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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