吵架赔偿不按医疗病单赔偿,按实际损失赔偿。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日以上五百日以下罚款;情节轻微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日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日以上一千日以下罚款;达到轻伤以上的,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哪些医疗费不予赔偿
1.应经医务部门批准而未获准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
2.受害人重复检查同一科目而结果相同的,原则上应仅认定首次的检查费用,但治疗医院确需再行检查的除外。如检查结果不一致,确诊之前的检查费用均应认定。
3.受害人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或治疗其他疾病的,其费用不予赔偿。
4.受害人确需住院治疗或观察的,其费用应予赔偿。但出院通知下达后故意托延,或治疗与损害无关的疾病而延长住院时间的,其延长期间的住院费不予赔偿。
5.受害人进行与损害有关的必要的补救性治疗的费用,应予赔偿。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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