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犯罪是指在社会经济的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领域,为了谋取非法利益,违反国家经济、行政法规,直接危害国家经济管理活动,依照我国刑法应当受到处罚的行为。但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的,并非犯罪。经济犯罪是一种犯罪,因此具有犯罪的一般属性,即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经济犯罪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我国刑法第三章规定的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另一种是我国刑法第五章规定的侵犯财产罪。此外,我国刑法第五章规定的一些侵犯社会主义经济关系的犯罪,如制造、贩卖假药、贩毒、贿赂等,也属于经济犯罪的范畴。原则上是在犯罪行为发生地立案,但由于经济犯罪涉嫌的犯罪太多,有的应该向公安机关立案,有的需要向检察机关或者监察委员会立案。
经济犯罪判决缓刑是否需要罚金
经济犯罪判决缓刑后同样需要认缴罚金。我国《刑法》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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