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司法拘留采取强制措施时,首先应该是由承办案件的合议庭或者独任的审判员所提出的意见,应该报请本法院院长进行审查,并且批准,然后制作拘留决定书,交给当地的司法警察执行。执行拘留时,当地的执行人员要向被拘留人出示,并且宣读拘留决定书。被拘留人由人民法院交给公安单位进行看管。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
缓刑如何执行
1、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这类犯罪分子所犯的罪行都比较轻,如果罪行较重,判处的刑罚在3年以上的,或者是累犯的,都不能适用缓刑。
2、该犯罪分子有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于再危害社会。
是否可以适用缓刑的关键是该犯罪分子是否具有社会危害性,只有不予关押不会危害社会的,才能适用缓刑。
如果犯罪分子有可能危害社会,即使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适用缓刑。
而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要综合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以及其他情况综合认定。
对犯罪分子适用缓刑要由人民法院来决定,也就是说,缓刑必须经过人民法院的判决,并由人民法院将判决书、执行通知书送到犯罪分子户口所在地或者常年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在缓刑考验期内,由公安机关对被宣告缓刑的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一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一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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